12月28日,全市調解工作會議召開。市委常委、政法委書記李長治出席會議并講話,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、院長周東方出席。
李長治指出,要進一步深化對新時代調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,堅持踐行群眾路線,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推動矛盾爭議高效化解;要增強做好新時代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,堅定正確方向,把握目標任務,明確責任范圍,統籌工作安排,落實決策部署;要推動新時代調解工作創新發展,推動理念創新,強化預防在先、調解優先、依法調解和實質調解理念,完善工作格局,做好人民調解,做實行政調解,做強司法調解,做優行業性專業性調解,加強協調聯動,注重典型示范,積極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;要明確新時代調解工作的考核檢驗標準,緊盯萬人成訟率、信訪案件數等相關指標,堅持“數字說話”,以工作實績檢驗調解成效;要做好新時代調解工作的支持保障服務,強化黨的領導,組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多元參與調解工作,壓實司法行政、人民法院、檢察機關等部門責任,加強工作保障,明確獎懲機制,推動調解工作高質量開展。
會議傳達了全省調解工作會議精神,宣讀了我市獲得全國、全省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名單。
(來源:三門峽日報)